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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升学须参加体育考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2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海口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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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4月1日至30日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黄敏 实习生魏灵玲)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2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30日。

  凡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包括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自选项目包括,男生从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中自选一项,女生从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中自选一项。

  市县中招办组织体育考试的成绩按《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计分,必考项目30分,自选项目20分,共50分,以实际取得的等级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得等级分B等4分以上者方可录取入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重点高中学校。

  身患严重疾病及残疾的学生,凭市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经学校报市县中招办核准并公示一周后方可评分,按B等4分计入中考总分。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学校报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当地主考签字后可以缓考。缓考应在考试日期后一周左右统一组织补考,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可按免考的50%计入中考总分。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中考总分。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

  凡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全省及市县教育局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六名、个人项目前八名或市县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按50分A等,得等级分5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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