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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市民刘女士将自家网点房卖掉,从中拿出80万元借给同学搞民间借贷,后因民间借贷公司破产,从去年8月起,这个同学就不再给她利息,本金更是遥遥无期;无独有偶,李沧区的王大妈将全家人积攒的50万元也投进一家民间借贷公司,合同到期要钱却难。前天,早报14版以《放贷20万元“钱”途未卜》为题,报道了市民孙女士把毕生积蓄放到民间借贷公司,如今面临打“水漂”的消息,两天来多名市民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向记者反映他们同样的遭遇。
卖房钱借出去放贷
昨天下午,家住城阳区的刘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前年夏天,她患大病住院治疗,由于治疗费比较高昂,她和家人便将在城阳经营的一家网点房卖掉赚了100多万元,她拿出20多万元用来治病和支付孩子上学费用,前年10月下旬,她将剩余的80万元全部借给同学经营民间借贷。
刘女士称,她有两个孩子,大的12岁,小的5岁,由于自己患病加上丈夫离家出走,她便想多赚钱来抚养孩子长大。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同学把这笔钱放贷给一家民间借贷公司,他支付给刘女士的利息为年息18%,这样刘女士每个月便能赚到1.2万元。
可惜好景不长,从去年8月份开始,刘女士便再也未收到同学打来的利息,而催要本金也迟迟未果。“后来我才了解到我同学放贷的那家民间借贷公司破产了,他也被其他人告上法院,如今他的房子和车都被法院查封。”说到这时,刘女士嚎啕大哭。
合同到期要不回钱
“千万别被民间借贷公司宣传的高额回报骗了,我就是上了这个当。”家住李沧的王大妈说起自己的遭遇,一个劲地叹气。去年年初,王大妈看到一家民间借贷公司的小广告,广告中宣称高投资高回报,把钱借给公司,公司再进行周转,每月利息3%,王大妈先是将夫妻俩积攒的20万元投进去,刚开始每月都能收到利息,后来她又鼓动儿子入伙,先后投进这家公司50万元。“合同到期了,这家公司却迟迟不还钱。”王大妈气愤地说。
律师提醒
高额回报不靠谱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律师表示,他们事务所代理了不少市民借款给民间借贷公司结果要钱难的案子,有的民间借贷公司负责人破产跑路,导致借款人血本无归。王文涛再次提醒市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市民千万别被高额利息蒙蔽眼睛,在出借数额较大的款项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对方是否具备正常的还款能力。”王律师说。 记者 锡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