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车身受损能不能赔? 看清车损险免责范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来,连续下文规范保险市场,把商业车险推上了业界和百姓们关注的核心位置。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作为所有有车一族规避风险、维护他人和自身利益的“保护伞”,商业车险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

  上周四,本报28版新闻《那些年我们误会了的保险知识》见报后,引发了成都市民对车险知识的热议,也暴露了不少市民在商业车险常识上的缺失,哪些保、哪些不保,成为绝大部分车主讨论的焦点话题。其中,关于车损险的问题,更是讨论热烈。保险专家对此表示,保险作为双务合同,保与不保都有明确约定,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前要仔细留意,看清楚问清楚再做决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给日后理赔带来麻烦。

  部分消费者观点:购买了车损险,车身受损时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

  专家评判:这个是对车损险的误解,实际情况不一定。例如在未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的情况下,车辆虽然发生事故但仅损坏了前后挡风玻璃或门窗玻璃,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除此之外,还有车轮单独损坏、自燃、因人工直接供油或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标准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等等都属于车损险的免责范围。具体免赔内容在条款中均有明示。

  消费正解:车损险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了哪些情况不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而针对部分车损险的免责项目保险公司提供了相应的附加险予以补充,例如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险等。总之,险种选择越全,保障力度就越大,但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任何情况都应由保险公司赔付。

  记者支招:一分价钱一分货,不要盲目攀高,更不能一味追求“低价”。车主应根据自己车辆使用情况和驾驶习惯,选择适合自己的基本险和附加险进行搭配。一般情况下,建议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都要买。风险意识较高的消费者或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建议还应增加选购划痕险等附加险;如果车辆使用年限比较久又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长期停放或者在高温环境下使用,建议增加选购附加自燃损失险。(成都商报记者 田园)

热词:

  • 车损险
  • 车身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车险
  • 玻璃单独破碎险
  • 附加险
  • 双务合同
  • 车主
  • 驾驶习惯
  • 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