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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展开调查取走维修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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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王光营)苹果公司与消费者毕先生关于iPod质保期争端一事又有了新进展,继苹果公司客服人员向毕先生发邮件致歉后,记者18日获悉,苹果公司已介入调查,从授权维修商处取走了一份维修报告。不过毕先生表示,他并未见过该报告,对于上面的相关规定也并不认同。

  18日,记者了解到,毕先生在维修过程中,除应拿到授权维修商出具的受理单外,还应有一份维修报告,上面有条款明确规定,“维修后的机器(部件)继续享有对原整机(部件)的保修承诺,原保修期不足90天的,所更换的部件自更换之日起保修90天”。如果消费者在上面签了字,就说明认可了苹果公司关于其产品维修方式的规定。

  “我并不知道还有这份维修报告,我也没在上面签过名字。”毕先生表示,他手上只有一份维修受理单,维修人员并未给他出示维修报告,上面的签字不是他本人的,他也并不认同有关质保90天的相关规定。

  “这份维修报告上的签名确实是我们工作人员代签的,但并没有不良企图。”18日下午,百邦苹果客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维修报告上面的签名是工作人员代签的。

  该负责人解释说,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毕先生在受理单上签字后就离开了,工作人员忘记让其在维修报告上签字,后来考虑到毕先生已经同意进行维修,而维修报告也只是一些基本信息,才替他签了字。虽然此方式不妥,但主观上并无任何恶意。

  “苹果公司已将该报告取走调查,不久将会有一个调查结论。”记者提出要看一看这份单据时,该负责人表示,维修报告已经被苹果公司总部取走,目前正对此事进行调查。

  对此,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马立武律师认为,对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在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时,应该有明确提示,字体进行加黑、加粗、加大处理。毕先生没看到维修报告上对于该条款的规定,自己并未签字,虽然认可维修过程,但并未表明认可这种附加条款,这种规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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