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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记者15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有关重点制度设计的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将围绕征地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发展权问题。
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对农民房屋拆迁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补偿,要单独给予补偿。
为被征地农民
留足发展机会资源
国土资源部表示,在征地制度改革中,首先将明确征地范围,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衔接,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同时,拓宽补偿安置方式,改变单一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模式,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采取就业、培训、留地、入股等多种安置模式,为被征地农民留足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土地增值收益向被征地农民倾斜。
完善补偿安置争议
协调裁决制度
在征地制度改革中,还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对农民房屋拆迁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补偿,要单独给予补偿,重分宅基地的采取房屋重置价安置,不再分配宅基地的则按当地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安置。
此外,法律修订中还将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农村集体土地禁止擅建公租房
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为21.8万公顷,约为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地量的两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7.74万公顷,占比35.5%。今年中央下达的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得到落实。
国土资源部同时下发通知,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坚持并完善招拍挂制度,保持地价平稳。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介绍,今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较大,主要是为确保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