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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出台专项预防方案 扶贫资金“阳光”监管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01: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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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保定3月16日电(季然 张海娟)记者16日从保定涞水县检察院获悉,河北省扶贫开发暨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在保定市涞水县召开后,涞水县检察院围绕服务全县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发展这个大局,把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安全发放和使用、廉洁、阳光运行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拟定了《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全县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预防工作方案》, 加强全县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涞水县检察院将以涉农检察为龙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规范乡镇资金拨付、使用的审批程序.在具体预防工作中,将对每一项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制作资金使用流程图,自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环节起开始预防,明确资金划拨、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预防措施,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工程回访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使预防工作深入到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县、乡、村“三位一体”的防控机制。

  此外,涞水县还成立了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保障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涞水,检察院,资金,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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