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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 交房日期还未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0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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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景德镇讯记者余文斌报道:昨日上午,在景德镇市“中山国际”楼盘“凌云园”购买了房产的陆先生和部分业主致电本报记者,称该楼盘已到了合约规定的交房日,但开发商却只能向买房人交付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房屋。对此,开发该楼盘的景德镇市宣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先生明确承认违约,愿意按照合约规定的违约条款和买房人协商处理。

  在“中山国际”的售楼部,陆先生等买房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是全款购房,有的是办理了按揭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今年2月28日将房屋交给他们。但实际情况是,开发商确实在交房日之前通知了陆先生等人来接收房屋,可陆先生等人却发现,此时的开发商非但不能向业主交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等法律文件,而且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让水电入户,液化气管道更是安装在了合约及户型广告单上标明的位置之外。还有业主提出,开发商交房时,小区内的绿化带和主干道都没完善,高层建筑的电梯也无法正常运行。陆先生等买房人由此认为,开发商已经存在合同违约,要求开发商承诺何时能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现场接待的杨先生自称是开发此楼盘的景德镇市宣德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对于陆先生等人提出“要求承诺何时整改到位并给出具体交房日期”的要求,杨先生表示他无法给予具体期限,因为有些事涉及其他单位,不是开发商一家能决定。

  当记者提出“你认为买房人所提出的开发公司存在上述违约情况的说法是否属实”的问题,杨先生当众表态:“我承认我们违约了,愿意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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