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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购物应先验货后签收 保留购物凭证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8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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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工商局再次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通过电话购物时应小心识别卖家资质,谨防低价陷阱,交易时慎选支付方式。收货时,要“先验货、后签收”。要保留购物凭证。

  佛山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选择电话购物,应注意如下事项:

  1 .识别卖家资质。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物商品,其中信誉度高、口碑好、有实力的经营者应当优先选择。

  2 .谨防低价陷阱。不可贪图便宜,以防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对价格明显低于行业价格的商品要谨慎购买。

  3.慎选支付方式。消费者应当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避免选择银行汇款或网上银行直接付款给商家,以便于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行使退换货的权利。

  4.严格收货程序。收货时,要遵从“先验货、后签收”的原则,要打开包装并仔细验货,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单收件。

  5 .保留购物凭证。电话购物时要注意跟卖家充分交流、沟通,收到货品后要保留好发票、购物凭证、保修卡等单据。

  6.懂得维权方法。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诉。若商家不在本地,可电话拨打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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