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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3月15日讯(记者周倩倩)15日,泰安市旅游局组织多家旅行社到社区解答旅游维权问题,其中,购物消费维权占的比重比较大,现场近5成市民表示,权益受到侵害后未投诉过。
15日上午9点半,在岱西社区,不少居民聚在咨询台前询问旅游维权问题,购物消费问题大家咨询的最多。“本来说好就去两个购物点,购物时间半小时。去后购物点又加了好几个,时间也延长了。”市民孙女士讲述她出游时的一次不愉快经历。“当时挺生气,但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忍了。”大部分来咨询的市民表示,不了解投诉时效,也不知道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泰安市旅游局质监所工作人员李豪介绍,从接到游客投诉电话情况来看,购物消费等问题占的比例比较大。“由于不了解维权渠道,很多游客在外地遇到类似侵权问题后,大多不了了之,还有的超过90天的投诉期限。”
山东省中国旅行社泰安分社、泰山文化国际旅行社总经理付瑜说,游客出行前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行合同。“不要贪小便宜,出行前要看一下该旅行社的人身意外险及相关资质。”
旅游局工作人员提醒,游客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通过协商、调节、仲裁和投诉四种方式解决。在旅途中如果遇到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若旅行社不接受意见,游客要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作者: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