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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年处理快处快赔交通事故逾5万起 交警就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1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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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小刘军)自去年3月长沙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措施以来,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仍有部分事故车驾驶人对快处快赔机制心存疑虑。近日本报热线96333接到多位车主的来电,咨询快处快赔相关政策。笔者昨日采访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为市民解答了常见问题。

  拍照:需尽量体现出事故全貌

  “至今年2月,全市一年来共处理快处快赔交通事故50842起,其中城区6个快处快赔中心已处理事故47613起,大幅减少了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2大队大队长喻小平介绍。有驾驶人问,现场拍照需要体现哪些要素?喻小平介绍,市民可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机直接拍摄事故现场,反映交通事故发生状态。请尽量体现出事故全貌、道路走向、车辆行驶状态、车辆号牌、车辆碰撞点及损失等基本要素。

  保险:不需查验保险可出具认定书

  对于保险凭据未随车携带的情况,交警可根据当事人陈述、现场照片等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不需查验保险就可出具认定书。当事人未带保单或保险凭证的,也可由驻点保险公司出具已投保交强险的证明,以减少客户奔波。

  处罚:不迅速撤离现场将罚款200元

  未按规定撤离事故现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喻小平介绍,发生事实清楚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的,处以200元罚款。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的,交警对其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当事人不迅速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对故意堵塞交通,妨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依法处罚;对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查勘:保险公司不用到现场查勘

  自行撤离现场,保险赔偿会不会有影响?喻小平说,对于事故真实且属于快处快赔范围的案件,保险公司不用到现场查勘,均会给予赔付,并将视同为第一现场,在赔付时不会因为自行撤离现场的原因而减少赔款;如出现拒绝赔付的,被保险人可向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举报,电话8827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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