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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相互包容的医患关系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12: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兰州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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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医患冲突事件时有发生。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直陈现阶段医患关系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从不同的角度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提出建议。

  建立相互包容的医患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院长许树强认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是相互尊重。医生只有站在和患者平等的位置上,才能更好地收集患者资料,作出正确的诊治。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和决定,增进患者对疾病和医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调动患者主动参与治疗的积极性,从而形成合作式、共同参与的医患模式。

  “要建立以共同价值观为基础的相互包容的关系。”许树强说,医患关系和谐与否,单靠一方的努力是不够的,这就首先需要医生真正理解患者的身心病痛,同时患者也要正确理解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只有医患之间相互理解、积极沟通、相互包容,才可能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

  分类处理医疗纠纷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正荣建议,对于医患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分类进行处理。对于恶意扰乱医院秩序的暴力医闹,应该尽快制定出台打击医闹、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的法规。对于医患之间出现的正常纠纷,应实行政府主导,建立第三方调节机制加以解决。政府负责组建第三方医疗损害赔偿保险机构,该机构负责解决产生医疗纠纷时,患方所提出的医疗损害赔偿。引入保险机构,建立第三方赔偿机制。

  王正荣表示,改善医患关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需要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       据《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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