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济南无证美瞳4月1日前下架 发现无证经营者可举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06: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济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期将在全市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4月1日前,“无证”美瞳将下架。

  记者了解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治理工作,4月1日前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经营资质证书的,全部下架。并且,还将不间断开展检查,一经发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未经注册彩色隐形眼镜的行为,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天发布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购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于风险较高的医疗器械产品,可能因产品质量和使用不当等问题对眼睛造成伤害;在佩戴隐形眼镜或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前应接受医学检查,由专业医生和视光学技术人员指导验配;请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如果佩戴后,发现眼睛感觉不适,有流泪、视觉改变或红眼症状,应立即将隐形眼镜取出,抓紧到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如发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行为,可拨打9600111进行举报。  (记者 甄真)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热词:

  • 无证
  • 装饰性
  • 彩色隐形眼镜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举报
  • 阳光连线
  • 医学检查
  • 症状
  • 验配
  • 医疗器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