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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处:车主“不签不拿”不明智
“通过投诉情况来看,许多车主在维修过程中,进门不签合同,出门不要验收合格证,这是最让我们着急的。”昨日,市运管处负责人表示,车主修车“不签不拿”最不明智的。
市运管处表示,消费者在修车时一定要选择具备资质的维修企业修车,主动要求签订《武汉市机动车维修合同》,在合同中注明车辆需要维修哪些部位,以及工时、配件等;接车时,还应当要求维修企业提供《出厂合格证》,并注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证期。这样,即使出现车辆同一毛病反复修理,维修店也将依规处理。
如果汽车维修店不给合同和合格证,依据有关规定,市运管处将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市运管处维修办投诉受理电话:595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