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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抚州讯记者张珊报道:“凌晨1点左右才睡觉,上午9时醒来后竟发现家中被盗,失窃物品有一枚5000余元的黄金戒指和近3000元现金。”昨日,抚州市瑶坪湖花园小区的业主黄女士向本报反映,当她就此情况找到物业要求赔偿时,对方却没有给出任何回复。
据黄女士介绍,发现家中被盗后,她立即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勘查现场后,发现除防盗门锁被撬外,家里其他门窗没有损坏。
随后,黄女士找到物业讨说法。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陈经理表示,物业只是对小区安全起到防范作用。目前,业主已经报案,最后的责任划分还是等到公安机关破案后由司法部门来裁定。
就此事,江西衡业律师事务所靖自成律师认为,防盗门被损坏是直观的损失,物业有责任赔偿。至于财产损失,首先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有无关于财产被盗的约定,如果有,物业公司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则要看物业公司在该案中是否存在过错,如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是否登记、保安是否巡逻、监控设施是否完好等,而且业主还要证明被盗的实际损失,但这些都要等案件告破后才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