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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14日讯3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作出决定,表彰在2011年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呼玛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等107个单位“2011年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松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等18个单位“2011年森林扑救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冯乃祥等150名同志“2011年森林防火先进个人”称号。
表彰决定指出,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市(地、系统)、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省森防指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省森林防火事业再立新功。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保卫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