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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节能型乘用车车船税将减半 长安5款车型上榜减税名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0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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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夏元)记者昨日获悉,日前财政部、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凡购买节能型乘用车,车船税将减半征收,购买新能源车辆车船税全免。有5款“长安系”节能型汽车入选了首批减税车型名录。

  《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凡购买节能型乘用车,将减半征收车船税;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车主(包括在国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可全免车船税。

  按现行《车船税法》规定,根据汽车排量大小,每辆车每年需缴纳120元至3600元不等的车船税。如今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将免去这部分费用,而购买节能型乘用车的车主,每年亦可节省60元到1800元不等的税费。

  在首批发布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中,共有49款节能型乘用车入选,新能源汽车则有170多款,多为纯电动客车。在节能车车型目录中,有5款“重庆造”节能型乘用车入围,包括两款长安奔奔迷你、两款长安志翔和长安新一代微车欧诺。

  作者: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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