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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重大案三次审判“翻烧饼”现象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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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3月13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近年来,一些地区司法案件审判中出现了“翻烧饼”现象,同一案件一审判死刑、二审改死缓、再审又翻案,引发各界对司法权威性的关注。今天,上海代表团针对“两高”报告进行小组审议,代表们呼吁,司法审判应重视但不被舆论左右,判决要兼顾社会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朱志远对“翻烧饼”现象深有感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传播的便捷,微博时代似有人人都能成为法官的趋势。”他认为,虽然人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某些不专业言论实际上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

  公正审判和社会舆论之间能否形成良性互动?王荣华代表说,司法机关要善待舆论,因为“面对媒体实际上就是面对公众、面对社会”,但在执法时,审判也要坚守法律底线。他建议,当民意和法律有冲突时,应发挥陪审员、专家等第三方作用。“虚心接受、加大社会舆论对两院的监督,对两院秉公执法非常重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代表表示,重视社会舆论监督是促进我国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刘洪凯呼吁,进一步端正司法为民理念,在重大案件上要重视民意,但绝不能被舆论所左右。“要重视老百姓的看法,但老百姓不是法官。”

  林荫茂代表建议,司法队伍要从审判理念、司法政策、裁判能力等方面改进,让群众热议的、社会关注的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认为,司法人员要把握法律的大精神,在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上,由社会心理、法律领域专家和人大共同开展“后社会效果”的预判、评估,从预判看判决效果是否能够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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