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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东部和中西部携手共建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14: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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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电(记者龚哲明 吴向正)“东部地区要率先转型发展,必须有序引导产业转移,而中西部地区也需要以开放促发展,有效接受产业转移。”全国人大代表、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王仁洲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支持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携手合作,跨区域共同建设产业园区。

  东部与中西部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主要是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共同管理的方式,在中西部地区择地建立产业园区,将东部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到产业园区内,促进中西部地区现代产业集群迅速发展,从而实现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共同繁荣发展。

  王仁洲代表分析指出,目前我国推动东部与中西部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面临着动力不足、利益分配、指标调配、发展环境和管理体制等诸多问题。如东部地区面临着严峻的土地和节能减排瓶颈制约,对建设用地指标、节能减排指标的跨省(区)调配呼声很大,而西部地区拥有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充裕,环境承载能力较大。但建设用地、节能减排等指标还不能跨省(区)、市间调配,影响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积极性。又如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的文化差异、政策差异和管理体制差异,目前由于缺乏引导,东部企业分散转移、零星布点,投资效益不甚理想,许多企业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犹豫不决。

  王仁洲建议,要转变现有东西部区域结对帮扶模式,在西部地区共建一批产业园区,建立共建产业园区的绩效考核机制。探索跨省(区)土地集约使用开发管理政策,促进东部在中西部地区建立“省中园”。创新中西部地区荒芜土地开发整治,探索建设用地、节能减排指标的跨省(区)置换政策,用于解决东部地区发展中的土地瓶颈问题,缓解节能减排压力。创新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管理模式,探索税收分成政策。研究出台财政扶持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东部和中西部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研究成立国家级领导协调机构,推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省市间的战略合作。

  作者:龚哲明 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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