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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魏炳锋)现阶段在国际国内经济运行复杂形势下,要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注重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其中的政策重点之一,是进一步把结构性减税的文章做足、做好,通过结构性减税一系列正面效应的充分发挥,来服务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全局。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记者。
贾康说:近年我国结合宏观经济调控与社会发展,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措施,如企业所得税两税并轨、增值税转型、停征利息税、降低股市交易印花税、提高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收入“起征点”及改进税率设计,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等,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与当前经济调控及延伸到中长期的进一步推进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相比较,结构性减税仍有加大力度、做足文章的明显必要性。
减税确需统筹兼顾、考虑财政承受力。我国财政收入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继改革开放前十余年“放水养鱼”、“减税让利”、搞活企业、涵养财源之后进入收获期,财政收入占CDP比重的恢复性增长延续至今,财政实力随综合国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的上升而显著上升,2012年这一比重的名义指标有望升为22%左右,加上其他政府财力收入,全口径的宏观税负约达32%左右,因此我国在今后一个时期于作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的前提下重点实施结构性减税,具备现实可行性。
对于今后几年结构性减税的建议,他提到:在进口环节适当地、有选择性地降低关税;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改项目和可界定的创新活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等,应积极适当匹配所得税抵减、增值税和营业税降低税率、相关融资支持的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措施;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的同时,清理、整顿相关的物流收费和降低其他实际负担,以利改进基本民生;在个人所得税深化改革中,应创造条件结合“综合收入”和“家计扣除”等机制,针对培育中等收入阶层这一重要方针,体现更有力的结构性减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