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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0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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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主席团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主席团成员表决通过将《政府工作报告》决议草案、中央与地方预算执行与审查、修改刑事诉讼法等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中新社记者 任晨鸣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郭金超)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

  今天的会议包括13项议程。会议决定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向会议分别报告了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会议决定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表决,决定将上述两份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经过表决,同意以上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两份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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