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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00: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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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市将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据了解,各区、县(市)要按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对“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加强援助。各高校可根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助,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鼓励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

责任编辑:秦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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