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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代表 本报记者 张目 摄
本报记者 苏莉
“财政每年有大量超收收入,这笔钱如何使用没有经过人大审批。在这次全国人大会上,我提交了一份建议,呼吁在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中对超收收入使用程序进行规范。”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督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职责。他形象地说:“老百姓有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人大如果不代表人民行使监督职责,同样不如回家卖红薯。”
李江说,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收入规模不断增大,大部分省财政总收入过了千亿元,多的达万亿元。以湖南为例,2010年全省地方收入超收258.5亿元,省本级地方收入超收57.7亿元。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超收部分如何使用,是否用在最该用的地方,无需经过人大审批,给了政府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是在体制机制上存在问题。
“在加强对财政预算监督方面,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些尝试。”李江介绍,今年初,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2年预算报告的审查报告中,专门增加了一句话:超收收入的使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事实上,目前我省不少市县人大常委会都实行了对政府动用预算超收收入审查批准,并形成制度坚持下来。如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为批准政府动用当年超收收入,年底增开一次常委会,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调整方案。
“监督‘一府两院’是人大的重要职责,如果不能有效行使监督职责,就是失职。”李江表示。
过去的一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颇有建树。如启动对食品安全和“两院”工作的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14个政府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等。
去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另一个创新之举,就是出台了一份《关于归口向司法机关转交涉诉事项的规定》,这被许多人称为“自缚手脚”。对此, 李江说:“任何权利都要受到监督制约。人大这个行使监督权力的机构,自身也要接受监督。”现在,他自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凡是涉诉事项,都一律转交省人大内司委集体研究处理。
“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做好4件事情: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促进湘江流域综合治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财政预算监督。”李江说。其中,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要严把代表入口关、政治关和素质关,确保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先进性。”李江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保证从体制机制上把好关。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包括对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和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制约,防止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
“只有把各个阶层中最优秀的代表选出来,才能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人大这个国家权力机关才能真正行使好权力。”
(本报北京3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