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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过程中,人权从“入宪”到“入刑诉法”,引发了军队人大代表的热议和思考。代表们一致认为:人权绝不是西方的专利。
人权虽有着普遍性,但不能否认其特殊性。不同国家,包括不同专家,历来对人权有着不同的解读和争论。比如,到底是天赋人权、商赋人权、国赋人权还是法赋人权,是个人权利重还是集体人权重,人权有没有阶级性,国家主权与人权孰高孰低,等等。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始终立足基本国情,坚持走自己的道路,既不回避,也不理亏,更不懈怠。
先说“不回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把一切为了人民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经过浴血奋战,领导人民实现了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虽然当时没有使用“人权”的概念,但建立起独立、自由、民主的新中国,又何尝不是中国人民取得的最大人权。近些年来,针对西方一些国家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无端指责、造谣污蔑、肆意攻击,中国政府积极回应不回避,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了首部人权蓝皮书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充分体现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包容心态、合作姿态。
再说“不理亏”。尽管各国对人权有不同的理解,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最基本的:评判一国的人权状况,必须考虑到该国的具体国情、发展阶段,而不能只按某些人或个别国家的定义和标准来评判,更不能以人权高于主权为幌子,作为侵犯他国主权、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和大棒。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更使人民的生活一天天富裕、幸福起来。使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有了最可靠的保证,这本身就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巨大贡献。
最后说“不懈怠”。自1978年以来,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共制定了近160个法律,参加了27项国际人权公约。期间多部法律法规经历了“小修”“大修”,人权保障更加明晰、具体、可操作,进步有目共睹,成就世所罕见。同时,中国政府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中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发展问题依然十分艰巨,在保障人民更充分地享有人权上,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去面对,以更加科学、有效的办法去破解。
经过不懈地努力,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人权状况目前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世界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中国大趋势》一书中写道:“有一天西方会发现西方式的治理未必是最好的模式。”尽管“中国模式”广受赞誉,但中国政府仍然在人权领域孜孜探索,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一如既往地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让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