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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强化校车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3: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政法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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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遏制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市公安交管局在认真总结往年校车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巩固前期校车治理成果,紧抓校车安全不放松。

  交管局从校车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抓起,详细掌握校车的数量、驾驶员、车辆所有人以及行驶时间和行驶路线的基本情况,抓好校车和驾驶员资质审核,对不合格的车辆或驾驶员一律严禁接送学生、幼儿,坚决杜绝驾驶员“带病”上路。对校车和驾驶员信息重新进行核对,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结合“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科学制订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在校园及周边道路定点巡控,切实加大对校车运行的重点时段、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查处校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包括报废车、无牌证、假牌证、私自改装改型车辆)接送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动员广大群众、学生家长积极举报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工作中,各级交管部门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展出图板、上辅导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尤其是结合身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此外,责成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长或负责人与各支队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以校长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制定落实学生安全接送制度,督促检查校车日常接送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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