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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利好重庆楼市 长期作用更明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1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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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异地公积金可贷款买房的消息,引起了业内的高度关注,记者近日采访得知,实际上重庆早就有这一政策,这次这个“老政策”之所以能引起新浪潮,是因为公积金贷款的量不断增大,参与进来的开发商越来越多,受到的关注比较突出。业内人士表示,从长远来看,该政策将利好重庆楼市。

  “其实重庆在几年前就可以办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邓小瑜告诉记者,2009年颁布的《关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明确提出了“重庆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

  “目前由于银行贷款比较困难,公积金贷款的作用就凸显了出来,自然受到了市场的更多关注”,邓小瑜表示,市场接受公积金贷款也是楼市理性回归的一个重要表现,对购房者可以获得比较多的好处,比如利率。目前五年期以上的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是7.05%,而公积金却只有4.9%。

  对于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手续与流程,邓小瑜介绍到,这个和本地公积金购房者是一样的,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其他特殊要求。据了解,目前重庆有万科、华润、隆鑫等可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

  针对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对重庆楼市的影响,邓小瑜认为,由于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大多是工薪阶层,基本属于刚需购房者,而且量也不是特别大,因此对重庆楼市的整体影响有限。

  重庆中原地产副总何伟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长期来看,对于推动重庆楼市的健康发展具有莫大的作用。

  链接

  重庆市2009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渝公积金发〔2009〕35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时,应在出示的《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中注明截止申请日上月“是否有公积金个贷余额”和“公积金缴存余额”两项内容。(记者 甘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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