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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书记张庆黎回应三鹿事件问题官员复出时表示,事情过去好几年,给问题官员安排新工作“是正常的”(3月8日《新京报》)
问题官员复出一直是敏感话题,也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但民众关注不是问题官员能不能复出,而是依据什么条件复出;民众关心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民众关注的是公开而不会回避。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人皆知。任用干部也是如此,不能因为犯了错误就一棍子打死,只看一时一事。毛泽东同志教育同志一向讲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了就是好同志,就可以继续为人民服务。有些同志犯错误了,已经受到党纪和国法惩罚,接受了党和人民的检验,只要复出工作是正常的、合理的,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
民众更敏感的是官员复出是否符合程序。官员复出不能仅仅以一句“符合相关规定”做为解答,正常复出应该有“正常的理由”。虽然经过多年的讨论,关于官员复出的条件和程序基本达成了一直意见,但还没有形成立法,官员复出的规则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府自身还没有对“相关规定”形成统一意见,民众的困惑也理所当然。
如何让官员复出正常化,恐怕还得在制度上下功夫。谣言止于公开,制度在于透明。建立科学严谨的官员问责复出制度,充分听取民众的建议和意见,对官员复出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形成统一的规则,并以立法的形式提高民众的知晓率。建立公开透明的官员复出公示制度,对符合复出规定的问责官员,要按照程序进行公示,让民众提高信服度,满意度。建立非正当复出官员的问责制度,不但要追究官员自身的责任,更要追求相关部门的责任。
问题官员可以复出,但要复出有理,复出要原则,复出有透明,不然带给民众的还是困惑。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