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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住疆全国人大代表结构不大变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16: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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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郭倩报道)“新一届住疆全国人大代表的基本结构,以及民族比例、妇女比例都不会发生大的变动。”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3月8日介绍说。

  3月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下午,新疆代表团分成两个组审议上述4个草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3年3月任期届满,届满之前需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名额,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因此我们的代表基本结构没有大的变动。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降低,基层代表比例上升,一降一升,代表总人数与这一届相近。”艾力更·依明巴海在向代表们介绍新疆团代表名额分配时这样说明。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08年1月产生,新疆团代表总人数61名。在以族别分配名额上,维吾尔族代表共22名全部从新疆产生,此外,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和塔塔尔族代表各1名,也是从新疆产生。

  对此次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新疆财经大学校长阿斯哈尔·吐尔逊认为:“草案凸显了鼓励各民族参与,但关键还是产生的过程,新疆除了要保障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有1名代表外,还要确保提升农牧民代表人数。”

  在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4个草案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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