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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法修正案草案: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1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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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3月9日消息(记者吴哲华 周文超)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新修改的刑事诉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同时也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问讯应当如实回答”,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解释说:“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是我们刑事诉讼法一贯坚持的精神,因为现在的刑事诉讼法里就有严禁刑讯逼供这样的规定。为了进一步防止刑讯逼供,为了进一步遏制可能存在的这样一种现象,这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样的规定对司法机关是一个刚性的、严格的要求。”12-3-9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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