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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假冒伪劣食品 最高奖励30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12: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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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电话:12315;传真:0769-26986507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侧(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界处)东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邮编:523073。

  群众也可直接到当地工商分局进行举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慕华)近日,市工商局出台了出台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市工商局将对“三打”期间向工商部门提供假冒伪劣食品的有效举报线索者给予奖励,根据举报的线索不同,举报者可获5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人、来函、电话等方式,向市工商局提供违法单位名称、地址,违法人员的姓名、身份,以及制假手段、违法事实等情况,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或电话。市工商局表示,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踊跃举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打”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市工商部门成立了“三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工商系统“三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集中全系统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重点领域摸底调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3月7日,全市工商系统共查获制假售假案件133宗,其中食品案件67宗,涉案食品货值金额达38.22万元,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4个,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宗,公安机关刑拘19人,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行为。

  链接 奖励标准

  (一)对举报范围内的举报线索,经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后,所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物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查获货物总值10%以下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二)举报案件经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后,涉案人员中有被移送司法机关,并成功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查获货物总值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最低不少于2万元;

  (三)举报奖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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