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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党政领导干部比例将降低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1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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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今日介绍,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对办案方针、原则、诉讼环节的特别程序作出规定。为有利于未成年犯更好地回归社会,草案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李建国就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作出说明。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结构,李建国介绍,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

  李建国介绍,根据这一规定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保证全国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决定(草案)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此外,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为此,决定(草案)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各选举单位在选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选举工作,保证妇女代表的比例高于上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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