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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计划生育家庭中,通过他们影响、带动、引导更多的群众转变传统婚育观念,东丽区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1、将国家规定的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纳入街道财政列支,确保奖励费兑现率100%。
2、将符合条件(双农、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转非未转工以及一方为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家庭年满60岁夫妻的奖励扶助金,由每人每年750元增加到1200元
3、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发放一次性救助金3万元;对子女因病或发生意外造成残疾(三级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根据残疾程度,享受一次性扶助金5000-10000元;对死亡独生子女的父母,没有再生育或抱养子女的,待母龄满49周岁后,每人每月享受特别扶助金400元,直至终身。对残疾(三级以上)独生子女的父母,没有再生育或抱养子女的,待母龄满49周岁后,每人每月可享受特别扶助金280元,直至终身。
4、在城市化进程中,规定在土地受益款发放过程中,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各奖励0.2人份。
5、开展0-16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安康保险。采取区、街财政补贴三分之二,村或个人承担三分之一的方式解决保费来源问题。符合条件的每名独生子女家庭成员每年可享受最高3.2万元的保险赔付金。
6、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查体、计划生育咨询、知识宣传、随访服务、计划生育手术不良反应监测等18个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打成5个服务包,确保全区育龄妇女每人每年享受50元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多项惠及计划生育家庭措施的出台,影响、带动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许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妇,都自愿放弃了政策内二孩指标,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赵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