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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路公交车一个急刹车,把65岁的乘客韩艳云大娘的手腕和脚踝摔骨折了。司机送韩大娘到医院后,双方经协商立下字据标明:“医药费将在治愈后一次性赔付”。3月7日,韩大娘打电话求助,“我现在已经付不起住院费,只好回家养病。车队能不能先给我一部分钱让我看病啊!”记者把大娘的困难反馈给车队,车队队长表示可以让家属带着医疗费收据,到公司协商。
先付一部分药费行不行?
去年12月22日下午,韩大娘在五里河附近乘坐265路公交车回家。突然司机一脚紧急刹车,毫无防备的韩大娘狠狠地摔在地上,造成手腕和脚踝骨折。
在医院里,韩大娘和车队队长商量签下了一张字据。“这张字据上写着医药费我先垫付,治愈后再一次性赔付给我。”韩大娘说,现在2个多月过去了,“我已经垫了3万多块钱,实在没有钱了,只好出院回家。我希望先让车队赔一部分钱完成治疗。当我找到了车队后,他们说当初字据上写的是‘治愈后一次性赔付’,要等到治疗完后才能给我医疗费,使我现在无法治病。”
随后记者联系到265路公交车车队的冯队长。他表示,车队不能直接赔付韩大娘的医药费,但是他可以帮忙联系车队所属的沈阳天益巴士有限公司。随后他联络了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可以让韩大娘把医药费单子和住院的手续拿到公司,到时候会核实情况,看看能先赔给韩大娘多少钱。”
目前并无法规“强制先赔付”
记者随后采访交管部门获悉,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相关规定“强制对伤者进行前期赔偿,如果伤者的确有困难,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因此目前看265车队并无不当之处。
当记者就此事再次与冯队长进行协商,并希望“车队能不能本着人性化原则,上门去为韩大娘解决一下实际困难”时被冯队长婉拒,冯队长表示:“韩大娘家属应当带着医疗费收据,到公司进行协商。”
本报记者杨硕见习记者方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