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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一、挂牌出让宗地简况
地籍编号为CA1-16-5-2,位于长安区韦曲街办韦曲西街,拟出让面积为9872.1平方米(折合14.808亩,不含代征路0.729亩、代征绿地1.053亩)。地上住宅建筑总面积为35707平方米,其中出让住宅建筑面积为33921.65平方米,出让住宅用地面积为9408.91平方米(折14.113亩),配建廉租房分摊净用地面积为463.19平方米(折合0.695亩)。容积率不大于3.84,建筑密度不大于27%,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309个(含地下278辆),配建廉租房用地为有偿划拨,两种用途设为共用宗,出让年期为70年。本宗地范围内配建廉租房建筑面积为1785.35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不少于36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2年3月28日至4月11日的工作时间;受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9日下午4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下午4时整。
四、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五、报名地点为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79号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2年3月19日以后到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79号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凭单位介绍信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联 系 人: 范永平 黎红
电 话: (029)85286489 86787046
网 址: http://www.xaland.gov.cn
西土出告字[2012]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定于2012年3月28日至4月11日在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一楼交易大厅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