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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将灵璧县2012-1号地块(灵璧县五中南侧K12号地块一期开发用地)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见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20日9时,地点为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申请人须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4760万元,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9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拍卖条件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3月28日16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12 年3月20日9时30分;2、拍卖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一楼。
(二) 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1、 挂牌期限:2012年3月21日8时到2012年3月30日10时(含休息日)。
2、 报价时间:挂牌出让的报价自挂牌开始日起每日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30分。
3、 挂牌报价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七、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八、联系方式 及银行帐户
联 系 地 址: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刘銮州 15178221251
报名受理人电话: 张 永 13955799559
刘 伟 6155273
网 址:www.Lingbi.gov.cn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帐 号:188711313195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