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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关于加班费的所有争议,几乎都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关。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指出,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
此消息一径发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比如,当前的个税征缴,在一定程度上对工薪阶层征缴严格,而对某些行业征缴宽松,甚至有不少人通过各种途径偷逃个税。工薪阶层成为承担税赋的主要群体。而现实中,许多员工不愿意加班,加班费能不能落实还是一个问号,加班赚辛苦钱也得纳税,着实让人费解。工薪阶层每个月到手的工资,除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房租、水电、网费、电话费等,所剩不多。目前的工薪族纳税意识比较强,也都有着一个共同的期盼: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强化税收政策的人性化程度,逐步将节假日加班费等纳入免纳税范畴,以充分体现对于劳动者的体恤与关爱。此外,他们还期待国家能够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在现有标准基础上继续提高个税缴纳起征点,以在更大程度上减轻民众税收负担。
另一方面,税收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主要工具,其基本原则是“凡有所得,必须纳税”,纳税人人有责,加班缴个税,也是符合相关法律与条例规定的。由于现在很多员工的个税缴纳是公司代扣代缴的,很多人不明白加班工资缴税的知识,这也是情理所在。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和透明,收了纳税人的钱,用到哪些地方去,给大众更多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强化税收政策的人性化执行,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多为民谋利,税收政策才能得到更多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文/练伟雄图/阿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