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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司到山东省临沂市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2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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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7日讯近日,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副司长江机生带领调研组到山东省临沂市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调研组先后到罗庄区武河湿地、效峰菌业,莒南县坊前南高庄村、大店大公书村等地进行调研,详细了解集体林改工作情况,并与市、县、乡(镇)、村四级进行了深入座谈。调研组对临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以“分”为主,灵活落实集体林地产权,积极探索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江机生在调研中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大创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下一步深化改革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一是人人有股。农村家庭承包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林地使用制度,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本着先分后联的原则,采取林地股份经营、合作经营等形式,引导林地合理适度有序流转,走规模经营的路子,实现既避免农民失山失地,又克服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林业效益低的双赢。二是立体开发。当前,依靠采伐换取经济效益的做法已不符合生态建设的发展要求,主体改革承包到户后,山林如何利用是下步配套改革的突破口。要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科学规划,分类经营,打造品牌,在保护好生态林的前提下,搞好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立体开发,切实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三是龙头带动。在明晰产权、林农自愿和明确利益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林业龙头企业参与生态建设,将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紧密地连结起来,解决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推动林业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四是互利共赢。林改要始终坚持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这两条基本原则,通过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配套改革政策,使林农在开发林地经济中享受国家给予的补贴,使他们在改革中真正得到实惠,实现农民增收,生态加强互利共赢目标。

  (来源: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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