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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治过度诊疗,防控体系不能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20: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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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近日出台《重庆市医疗保险服务就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自3月20日起,乱开大处方、过度诊疗的医生将面临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3月6日《新京报》)。

  乱开大处方、过度诊疗一直是医疗顽疾,屡经治理也难以见效。一方面,受“以药养医”医疗体系的影响,过度诊疗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潜规则,且积重难返。另一方面,受“拿回扣”、“收红包”不良风气的侵蚀,医德的下滑也是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相对于利益的驱使,违法的风险过低。很多时候,对医疗机构的大处方、过度医疗,都是以罚款或者医院内部处理了事,医生却对此无以承担实质性的责任。结果是,负担发生了转移,患者成了最后的埋单者,行业顽症不但没有得到治理,反倒愈演愈烈。加上在防控上没有制度性的设计,仅凭专项检查、联合抽查或运动式治理,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也仅是本末之别。

  有了罚则固然是一种进步,但如何发现违法行为更为关键。原则性的东西,还需要技术层面的辅助。一则,医疗属于一个极为特殊的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何鉴定过度医疗,如何给“大处方”制定一个标准,都需要技术层面的解决;二则,从监督手段上,应有常态性的防控措施,而不能仅凭临时性的治理去实现;三则,谁来认定大处方也是一个问题,若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认定,归于内部的认定体系,很难做到应有的公平,难免陷入“自说自话”的窠臼。

  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经验值得学习,比如在法国,医师协会对所有医生的处方进行电脑监控,开药金额排在前5%的医生,每张处方都要被分析,只要发现一张处方有问题,这个医生就要进行详细的解释;说不出道理或解释不能成立的医生将面临多重处罚,轻者掏钱补偿患者,重者吊销医师执照。而从国内看,南京等地试点一卡通,医院之间不但互相认可检查结果,还实行电子病历,在任何医院看病,都可以调出病情记录,查看病历,相当于做到了“治疗公开”。这些经验与做法,都不啻为有效的制度尝试,值得推广和借鉴。

  此外,还应有相应的机构,接受社会的举报和投诉,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处理,可信的回复。当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和专业监督的路径都畅通后,治理效果才会实现由扬汤止沸向釜底抽薪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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