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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出租车管理模式管代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0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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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5日讯 记者周斌 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确定“醉驾入刑”后,代驾行业蓬勃发展,但鱼龙混杂。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汪夏建议,参照出租车管理模式管理代驾,并加强其收费指导和监督。

  汪夏说,我国还没有确立代驾这一职业,代驾服务行业监管存在空白。工商部门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依法受理企业和个人从事“非营运车辆的驾驶服务”(即代驾服务)的登记注册,“空壳公司”、“个人企业”等低端主体乘虚而入。

  汪夏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确代驾公司准入门槛、代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通运输、工商、物价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参照出租车管理方式,建立代驾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为避免行业垄断,导致价格失控,物价部门要对代驾服务收费进行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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