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扒窃3元钱被判拘役4个月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03: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3月6日讯(通讯员 李蓉 记者 孙淑玉) 女的用身体遮挡,男的则直接伸手掏包,33路公交车上一男一女卖力地配合着对身边乘客下手,可等到手一看,除了几张证件外钱包里仅有3元钱,而正是扒窃了这3元钱,日前这对男女被判拘役4个月。

  不久前,市民徐女士坐33路公交车出行,由于车上人很多,徐女士就近站在了扶手旁边,途中她突然感觉自己的背包动了一下,侧身一看一名陌生男子的手正悬在自己背包的上方,而自己的钱包则紧紧拽在这名陌生男子手中。

  见此情形,徐女士大声呼喊抓小偷。说时迟,那时快,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突然闪过几个人影,一把将偷钱男子按住,几分钟后钱包安全地送到了徐女士身边。

  这些人影是怎么回事?原来,偷东西的小贼姓祖,没事就和女友赵某在公交车上晃悠,专盯着背包的单身女性下手。盯准目标后,由赵某先挪动身子挡住失主的视线,祖某找机会趁机下手,钱物一到手俩人就悄无声息地离开公交车。这天当祖某盯上徐女士时,莱山公安分局反扒中队的民警也盯上了这俩行为诡异的男女。看着赵某向徐女慢慢挪动时,反扒民警也悄悄向他们靠近,当祖某掏出徐女士的钱包时,民警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将二人拿下。

  后经查,徐女士的钱包里有一张身份证、七张银行卡和现金3元钱。就偷了3元钱该受治安处罚还是直接入刑?莱山公安分局法制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

  根据新法的相关规定,先是被莱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又被检察院批捕,近日祖某和赵某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

责任编辑:魏新民

热词:

  • 扒窃
  • 拘役
  • 徐女士
  • 莱山
  • 民警
  • 公安分局
  • 反扒
  • 33路
  • 男子
  • 抓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