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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质监妥善处置一电梯安检案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清远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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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实录

  市区某大厦住宅楼的两台22层住宅楼电梯,按规定应进行检验和维保,但业主认为该大厦电梯检验费用过高,业主采取集体投票方式拒交检验费用,导致在用两台电梯三年超期未检未定期维保。由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质监部门多次查封电梯,业主想通过信访局解决问题。记者追踪采访了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

  清远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专业人士称:

  说起这两台电梯的检验和维保,还真是颇费周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电梯每年定期检验一次,每半月定期维保一次,使用未经检验、维保的电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也是违法行为,质监部门有权对其查封及处罚。至于收费问题,我们也是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新增项目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5]671号)标准收费,不存在违规行为。

  市信访局处理意见:

  业主的意愿可以理解,质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也是职责所在,按规定标准收费也没有错,这种有行业标准的收费却不能由业主投票决定。总之,电梯检验涉及社区业主生命安全,安全是第一要素,希望你们依法安全使用电梯。

  清远市信访局和质监局随后又与该大厦业主代表协调检验和收费事宜,最终得到大多数业主的理解,随即申请电梯检验。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对这两台电梯认真进行了检验,发现多处安全隐患后得到及时处置,电梯正常运转起来,涉及到近百户住户安全出行的电梯检验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陈柏益 通讯员杨舒勃

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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