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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开发区管委会获悉,为鼓励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天津开发区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评选办法》昨日正式出台。被授予“工资增长贡献奖”荣誉称号的企业,开发区将予以财政奖励。按该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额的15%予以财政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与此同时,如企业存在相关问题将实行一票否决。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企业申报“和谐企业创建奖”实施“四评一否”制。“四评”指对企业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执行情况;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和劳资双方正常沟通机制的情况;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民主管理和工资增长情况;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及劳动争议案件情况。
“一否”指企业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2011年度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以上(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1000万以上直接损失)责任事故的;2011年内发生因企业责任导致的30人以上(含30人)集体停工事件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件的;2011年内受到开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含责令改正决定)的。
获得“和谐企业创建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并为一线职工增长工资,且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的,由相关机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为一线职工增长工资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发区管委会授予“工资增长贡献奖”。被授予“工资增长贡献奖”荣誉称号的企业,开发区予以财政奖励。按该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额的15%予以财政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记者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