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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馆卖野味被罚30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00: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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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警察突查全市野味店

  一个月开出13张罚单

  一餐馆卖野味被罚3000元

  本报讯(记者 胡蝶 实习生 朱佳琦 通讯员 汤鹏) 卖野鸡、野兔、獾子?将被森林公安罚款!昨日,记者从武汉2012年爱鸟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我市1个月内针对擅卖野生动物开出13张罚单。

  上月,武汉展开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市森林公安突查黄陂横山野味一条街和东西湖府河湿地周边的麻雀、旺旺等14家野味经营店,从冰库、冷柜、厨房里,收缴了活狗獾2只、活野鸡4只,死狗獾1只、死野兔2只,黄鼠狼皮2张、野兔皮2张、狗獾皮2张。森林警察把活动物全部放生,死动物和动物皮均作掩埋处理。

  汉口华南海鲜市场和武昌大东门一带的野味经营散户也被查处,其中发现了狗獾、斑鸠等。

  违法业主被责令限期整改,最高的一家被罚3000元。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处实物价值10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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