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2日电题:“云南官员公车私用坠亡获政府赔偿”引争议 被告方已上诉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赵大春
近日,关于“云南官员公车私用坠亡获政府赔偿”的新闻引来网民热议。
2009年3月,时任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张文新驾单位公车,带着家人、朋友办私事,意外坠亡,近日,法院竟判决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赔偿其家属34万余元。网友普遍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合理,是变相鼓励公车私用。
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文富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否赔偿要等最后的判决。
“公车私用获赔偿”引网友质疑
2月27日,云南网一条题为《云南官员驾公车上坟坠亡 法院判政府赔偿34万》的新闻迅速在网络上传播。该新闻称,2009年3月31日,时任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张文新在公休假期间,经单位领导批准,支付300元燃油费后,借用单位公车,带着妻子李冬梅和三个朋友前往昆明市东川区,为岳母迁坟。然而在即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出现了意外,车辆翻坠。事故造成包括张文新夫妇在内的3人死亡,另两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昆明市公安局东川分局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张文新对事故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