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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3月1日讯(记者孙寰宇)今天,《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正式实施,《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同时废止。该条例的实施,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加快长吉一体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核心区域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整体规划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条例》共7章75条,内容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条例》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城镇化建设需要,贯彻“发展是第一要义”,坚持城乡统筹,突出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强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条例》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突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强调城乡建设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以保障公民权利为重点,将“五个统筹”的要求,落实到城乡规划制定与实施的各个环节。
作者:孙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