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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2月29日讯(记者 陈新) 市民康先生分期付款买车,担保公司要求他在指定公司续保才能退押金。康先生买了保险,押金还是不能退,担保公司又称指定保险公司一年一换。
2010年2月份,康先生分期付款买了一辆东风日产系列轿车。贷款银行推荐到淄博华银担保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担保贷款,康先生向该担保公司交了3000元押金。今年2月份,康先生提前还完贷款,向担保公司要回押金。担保公司称押金不能退换,理由是没有查到他的续保记录。
在康先生出示的《客户告知书》上,记者看到,华银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贷款有一条规定,即客户必须在指定担保公司交保险,“出现一次未在指定担保公司续保的客户,履约保证金一律不退。”
康先生说,在贷款时,华银担保公司让他去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车险。还款的几年里,他一直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退担保金时,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又称,须在人保公司交保险才算续保。“担保公司说,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一年一换。”他不知道有这种规定,担保公司也没有通知他把保险转到人保。
29日,记者打电话给淄博华银担保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情况。
泰安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管理担保公司的金主任称,担保公司如果更换指定保险公司,需提前告知客户,市民可以继续跟担保公司协商,实在不行可以到金融办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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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