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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狮泉河2月29日电 (记者 温凯) 记者日前从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为保障阿里地区寺庙僧尼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的权益,根据《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阿里地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认真落实,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地区寺庙僧尼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申报缴费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阿里地区共有217名寺庙僧尼参加了全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的建档、申报、核定和缴费工作,其中噶尔县12名、日土县7名、普兰县45名、札达县37名、革吉县40名、改则县28名、措勤县48名,参保率为100%,切实保障了广大寺庙僧尼的基本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