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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文化产业登记条件(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0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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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席秦岭实习生鲜菁萱)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出台《关于工商助推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包括放宽文化产业登记条件,支持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争创国家“广告创意产业示范园区”等15条政策措施。

  这是成都工商紧扣建设“中西部最具影响力、全国一流和国际知名的文化之都”的战略部署,立足职能助推文化强市、助推国际化城市文化产业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规定:大力支持成都文化

  产业投资集团组建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支持兴办文化产业总部项目和创建文化产业园区。成都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准入政策,放宽了对文化市场主体的登记条件,特别是对大型文化企业和集团依法降低了准入门槛。比如,大型文化企业或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可放宽至2000万元,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可放宽至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数量可放宽至3家等。

  作者:席秦岭鲜菁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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