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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企业产品召退回的理念引入干部管理中,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退回制度”。这是长治市对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选用机制上先行先试的有效探索,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创新举措。一年来,已先后对2个县区、4个市直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某县一副处级干部,某乡党委书记、乡长实行了“召退回”。(2月27日《人民日报》)
“能上不能下”,是干部考核任免的一大“顽疾”。干部“能上不能下”给干部队伍建设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这不仅严重危害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阻碍其他优秀干部的“脱颖而出”。 还造成官僚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的“病症”,更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坐惯了“铁交椅”,便会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跑官要官”、“打人情分”、“庸懒散软”、“腐败堕落”等不良现象,不良风气,在这种“能上不能下”的制度中,也就“应运而生”。
实行干部考核任免“召退回”,开通了干部能“下”的渠道和机制。对不称职的干部、不胜任现职的干部、人岗不相适应的干部、相形见绌的干部。通过科学考核认定和严格细致的程序,将其“召退回”。开通和梳理干部“下”的渠道,真正实现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让用人机制充满活力,让“庸、懒、散、软”,腐败堕落等不良作风彻底消失。让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得到进一步激发。
开通和完善干部“下”的渠道机制,彻底解决干部“不能下”的问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倡导“无功便是过”、“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用人观念,加大治庸、治懒、治散、治软力度,使干部“下”成为常态。让干部树立“能上能下”的正确观念,有紧迫感、危机感,才能过好名利关、权力关。才能在工作中有激情,有动力。
实行“召退回”制度,让干部能上能下。既要让干部都能在相宜的岗位上充分施展才干,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还要克服“不犯错误不能下,下了必定是犯错误”的旧观念。促进人才选拔任用的良性循环。
【本文选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七一社区” ,点击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