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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6日讯(记者 李光华 通讯员 杨锡林 周杰)湘潭市雨湖区做百货生意的张先生近日遇到一件想都不敢想的事:当他把上个月应缴的税金交给国税所的干部时遭到拒收。
这里的工作人员说:按照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从2月份起,调高增值税起征点,你每月缴纳的201元国税不需再缴了。一年下来,他可省下2400多块钱。怪不得他拱手作揖:“今年政府和税务部门给我打了一个大红包,我有信心把生意做得更好。”
记者从湘潭市国税局了解到,像张先生这样领到“大红包”的工商户,该市共有7000户。
据悉,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该市国税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的办法。除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外,在所得税征收上,从今年起的4年时间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减征;在印花税优惠方面,4年之内小型和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在收费优惠方面,从今年1月开始,免征小型和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为使广大小微企业及时知晓税收优惠政策,该市国税局利用税企QQ群、短信平台和送宣传资料上门等方式,及时传递政策,通过电视、报纸、办税大厅显示屏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同时,切实加强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