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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看报用药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8日 1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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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松

  市民李先生在新闻里看到,日本科学家发现一种降胆固醇的药物,对某些老年痴呆症的病发有遏制作用。他致信本报,询问哪里可买到这种药,希望给自己长期患病的老伴试一试。

  药学专家黄先生认为,李先生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此用药行为非常不妥,甚至有危险。

  世界各国对药品研究、试验和生产、使用,都有严格规定。以我国为例,药物开发必须通过研发筛选、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申报审批等四个阶段的严格考验,才能获准上市。新药上市后,还将经过监测期考察。仅“临床试验”过程又可分为四个时期:I期检测安全性;II期检测有效性;III期为更大规模测试,须通过相当数量的临床试验;IV期则与新药上市监测期基本同步,由生产企业自主进行。为确保用药安全,某些药物的临床II、III期试验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李先生看到的报道,是科学家对研究成果的最新披露,尚无法确认此药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更谈不上作为“新药”审批上市。即便市面有售,也只是有降胆固醇作用,不能确认对老年痴呆症有效。因此提醒市民,用药,特别是处方药,必须在专业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万不可病急乱投医,以身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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